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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通过货币化安置激活房地产市场
发布时间:2015.06.03    浏览次数:4329次

  本报讯 (记者刘芝毅 通讯员王纪洪)5月30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我省开始强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以购以租代建,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鼓励货币化安置,在房屋征收工作方面,打通商品房与棚改房、廉租房、公租房三个渠道,通过货币化安置激活房地产市场。

  我省要求各地在房屋征收工作中,不搞一刀切,由群众自主选择;不搞一种模式,实行差异性安置,做好消化商品房库存。同时,像抓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那样,拉网式抓好物业管理,抓好打基础、管长远的信息化网络建设。

  今年5月,我省做好“十三五”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编制方案已出台,确定到“十三五”期末,江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要覆盖当地城镇常住人口23%以上。

  期间,我省新增公共租赁住房目标任务主要实行以购以租代建,原则上不再集中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城市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将非集中连片的零散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纳入改造范围;国有工矿棚户进一步将中央企业棚户区纳入改造范围;林区棚户区改造逐步将国在林区(场)外其他林业基层单位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人员纳入当地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垦区危房改造将华侨农场非归难侨危房统一纳入垦区危房改造范围。

  我省规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应主动对接本地区经济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住房建设规划,以及2013至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等相关规划,确保编制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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